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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的问答

发布日期:2022-10-12 15: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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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率下调后,每月可少还多少钱呢?


答:利率下调后,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0%,5年以上为3.10%。以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0万元、20年为例,利率下调后月最低还款额为3917.32元,比下调前每月少还53.05元。



2.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首套住房贷款,10月1日前已经放款了,利率可以下调吗?


答: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您的贷款已经放款了,如果期限在1年以上,到年底仍然执行原利率,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下调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如果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到贷款结清前仍然执行原利率,不再进行利率调整。这里的期限是指的贷款发放时确定的贷款期限,不是开始偿还贷款后剩余的贷款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月的月最低还款额会与其他月份有所不同,原因是该月的月最低还款额是分段计息的,即2022年12月还款日之后到2022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原贷款利率计息,2023年1月1日到1月还款日之间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计息。



3.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没放款,但是已在审核中了,放款时会按照什么利率执行呢?需要我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如果您的贷款申请是购买首套住房,10月1日之前没有放款,在实际放款时都会自动按照下调后的贷款利率重新计算月最低还款额。如果签署的借款合同已经确定了贷款利率,按照借款合同中关于利率的约定,将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合同无需重新签订,您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4.如何知道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的是什么利率呢?


答:您的贷款发放后,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查询实际合同执行利率和最低月还款额。



5.利率下调对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影响吗?


答:按照《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规定,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有效期是到2022年12月31日。享受该政策支持的借款人在此期间的应还款本金和利息需要在年底前完成偿还。建议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每月的还款计划。


相关链接: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