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解读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7 15:16:01

244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卫健委等十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保障作用,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工作,有效支持缴存职工家庭的刚性住房需求,切实解决多孩家庭刚需、改善性住房需求。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报告》。

二、出台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和《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陕发[2021]21号)。

三、适用对象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即二孩及《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后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其他符合政策的多孩缴存职工家庭。

四、主要内容

多孩家庭认定标准

1.“二孩”家庭为国家出台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或合法收养二孩。

  2.“三孩”家庭为国家出台三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或合法收养三孩。

3.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前根据当时生育政策合法生育的二孩或合法收养的二孩。

4.其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孩的同一对夫妇和重组家庭。

多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多孩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规定上分别提高10万元和20万元,即二孩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商州城区提高至90万元),三孩及以上孩子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商州城区提高至100万元)。如遇商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多孩缴存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随之调整。

五、政策实施时间

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为三年。政策执行中,普通商品房贷款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再交易房贷款和“商转公”贷款认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受理时间为准。如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多孩缴存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随之调整。


相关链接:关于提高多孩家庭和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