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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7 15: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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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汇聚各类人才来商创新创业,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中的优势,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为打造“一都四区”、建设中国康养之都提供强力有力人才支撑,借鉴其他城市做法,征求了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出台《关于提高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在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我市入选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商洛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的高层次专家人才,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才。

三、主要内容

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规定上提高20万元,即商洛市高层次人才个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主城区最高额度100万元)。

四、办理要求

本政策适用高层次人才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获得人才计划支持或荣誉称号、学历学位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政策实施时间

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为三年。政策执行中,普通商品房贷款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再交易房贷款和“商转公”贷款认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受理时间为准。如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随之调整。

 

相关链接:关于提高多孩家庭和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