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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信息
留言时间
2023-01-30
姓名
吴晓红
留言主题
借款人可以做第二套房的共同借款人吗?
留言内容
因在西安购买了限购房,孩子做了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现在孩子男朋友在商洛买房可以做共同借款人吗?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
2023-02-06
回复人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共同借款人一般为夫妻或房屋的共同买售人。个人名下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能作为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具体业务您可以致电咨询购房所在地管理部。 业务电话:市直管理部:2321210 商州管理部:2392621 洛南管理部:7688176 丹凤管理部:3329908 商南管理部:6322532 山阳管理部:8322609 镇安管理部:5323134 柞水管理部:434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