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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在西安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在商洛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购房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原件;2.银行征信报告(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3.购房证明材料(网签号或者购房合同)原件;4.首付票据原件;5.您公积金缴存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明细》(您可通过缴存中心网厅或前往柜台办理)。业务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具体业务办理请您致电咨询购房所在地管理部。。具体业务您可以致电咨询购房所在地管理部。
业务电话:市直管理部:2321210 商州管理部:239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