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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
    2023-02-18
    姓名
    汪子桢
    留言主题
    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和缴存比例如何调整
    留言内容
    根据2022年7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公告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明细和缴存基数,全市单位应该按照文件对职工缴存基数予以调整,但商州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财政资金不足为由,未下发调整文件,全区各单位未接到调整通知,近几年部分单位职工公积金基数只有工资部分,未将补贴和奖金等计入基数内,损害职工利益。请贵单位予以调查督促处理。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
    2023-02-23
    回复人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将您咨询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市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商州管理部于2022年7月2日及时将该通知转发至经办人微信联络群,及时通知到各缴存单位,积极做好业务政策宣传。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是由商州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所报预算,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各缴存单位。您提出的“财政资金不足”情况,商州管理部不了解、不掌握,请各单位自行联络商州区财政局。 市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度平均工资总额;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职工缴存基数包含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和规范的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年度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他合规的奖金等;事业单位职工缴存基数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其他合规的奖金等;企业职工缴存基数包含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计时工资、津贴和补贴、各种奖金和加班工资等。单位和职工(包括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上限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6047元,月工资基数下限不低于上一年度政府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均视为正常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