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交流
回复详情
  • 当前位置:首页 > 回复查询
  • 留言信息
    留言时间
    2023-02-23
    姓名
    吴锡晨
    留言主题
    西安住房公积金在商洛买房咨询
    留言内容
    个人户口转到西安集体户,在西安工作缴纳公积金三年,如果需要在商洛商州或洛南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根据最新互认互贷政策,单身贷款是否还需要商洛本地有一人缴纳公积金,进行共同担保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
    2023-03-06
    回复人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在西安市正常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在商洛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若您所购房产可办理房产抵押、收入稳定、信用良好,在申请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时,不再需要提供阶段性担保人担保。具体业务请您致电咨询购房所在地管理部。 业务电话:市直管理部:2321210 商州管理部:2392621 洛南管理部:768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