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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因此,失业期间不允许个人建缴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您可致电咨询各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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