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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商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偿还商洛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借款人及其配偶每一年度(12个月)可办理一次提取,每年提取额合计不超过最近一年还款本息和,直至贷款结清为止”。具体业务您可致电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在管理部。
业务电话:市直管理部:2320934 商州管理部:2392629
洛南管理部:7688177 丹凤管理部:3329908
商南管理部:6329960 山阳管理部:8322025
镇安管理部:5323134 柞水管理部:43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