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交流
回复详情
  • 当前位置:首页 > 回复查询
  • 留言信息
    留言时间
    2023-08-03
    姓名
    贾周玉
    留言主题
    单位未签合同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仲裁不受理此业务
    留言内容
    因本人在商洛市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上班4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未发工资还辞退,五险一金也未缴纳劳动仲裁庭只负责让补交养老,回复住房公积金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围内,请贵单位让原单位补交我上班期间该给我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
    2023-08-15
    回复人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情况,请先积极与单位协商交涉,督促其尽快缴存。协商不成的,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工资性收入证明原件向原单位缴存管理部申诉。公积金中心会按照执法流程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