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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言信息
    留言时间
    2023-09-13
    姓名
    尹晗
    留言主题
    撤除担保人
    留言内容
    单身时,找担保人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结婚后,配偶名下有未结清的商业贷款,是否可以将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将担保人撤除?如果可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业务?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
    2023-09-14
    回复人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以向贷款所在管理部提出撤除担保人申请,申请时请您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件;2.银行征信报告(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具体业务请您致电咨询贷款所在地管理部。 业务电话:市直管理部:2321210 商州管理部:2392621 洛南管理部:7688176 丹凤管理部:3329908 商南管理部:6322532 山阳管理部:8322609 镇安管理部:5323134 柞水管理部:4341727